战略起“杭”||浙杭所成功改制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浙杭新闻/2021/12/13

  2021年12月8日,浙江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浙司许律决字【2021】06402号),设立资产为壹仟万元。

  此次成功改制是浙杭所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为律所“立足杭州、服务浙江、辐射长三角”的发展战略提供了制度保障,也有利于提升律所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此次组织形式变更后,我所在册合伙人数量达到31名,成为浙江地区为数不多的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之一。

  特殊的普通合伙与普通合伙的最大区别在于合伙人债务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特殊的普通合伙所降低了合伙人执业的风险,提高了律所抗风险能力,促使律所对客户承担起更强的责任,为律所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是一种规范、科学的律所运营模式,是律所发展历程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律所规模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浙杭所将以此为契机,提高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夯实队伍建设,以高标准的规范管理引领律所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之路。

悠久历史的传承者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是我国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浙江省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亦是四十年来始终位居全省领先地位的知名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浙杭所的前身为“杭州市法律顾问处”,1979年12月9日重建并归属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1981年于柳营路4号挂牌,1985年更名为“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8年,事务所定名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2000年实现国资改制,2013年入驻钱江新城,2020年成为“双百”律所。

四十年来,浙杭所始终坚持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精研业务,历经积淀与勃发、变革与创新,从而奠定了业界之地位与声望。2005 年被评定为第一批“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第一批“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6 年被评定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获律师行业官方最高荣誉。此外,还被先后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律师行业现先进党组织”“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浙江诚信浙商示范单位”“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等多种荣誉。

综合服务的提供者

  浙杭所总部坐落于杭州市钱塘江北岸的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来福士广场。目前总所有执业律师127人、实习律师22人、律师助理4人、行政团队7人,已设立了杭州钱塘区、长兴、绍兴、宁波、余姚、乐清、温州等7家分所,能够快捷、高效、专业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目前,浙杭所已设立9个法律服务中心和26个业务部,涉及破产重整、企业清算、民事、商事、财税、法律顾问、劳动、婚姻家事、金融、证券、IPO、刑事、知识产权等多项领域范围,能够快捷、高效、专业地为客户提供各项最优质的综合性法律服务。近年来,办理了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民商事、建筑工程、破产重整、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对杭州市乃至浙江省律师业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具有极大影响力。

律师调解的先行者

  浙杭所作为杭州市首批15家律师调解工作室成员单位之一,积极引导全所律师参与律师调解机制建设,通过建立“集中调解”“常态化驻点调解律师”等机制,不断提高律师调解成效,为全面推进律师调解市场化运作奠定基础。成功完成了第一笔市场化律师调解业务,成功调解24起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引起的群体性案件,获评当年度杭州法院“提升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深厚积淀,方能致远。浙杭所将与您携手同行,共创美好未来!